六国论,苏轼,宋代。
春秋之末,至于战国,诸侯卿相,皆争养士自谋。
其谋夫说客,谈天雕龙,坚白同异之流,下至击剑扛鼎,鸡鸣狗盗之徒,莫不宾礼。
靡衣玉食,以馆于上者,不可胜数。
越王勾践有君子六千人,魏无忌、齐田文、赵胜、黄歇、吕不韦皆有客三千人,而田文招致任侠奸人六万家于薛,齐稷下谈者亦千人,魏文侯、燕昭王、太子丹,皆致客无数,下至秦、汉之间,张耳、陈余号多士,宾客厮养皆天下俊杰,而田横亦有士五百人。
其略见于传记者如此。
度其余当倍官吏而半农夫也。
此皆奸民蠹国者,民何以支而国何以堪乎?
苏子曰:此先王之所不能免也。
国之有奸,犹鸟兽之有鸷猛,昆虫之有毒螫也。
区处条理,使各安其处,则有之矣;
锄而尽去之,则无是道也。
吾考之世变,知六国之所以久存,而秦之所以速亡者,盖出于此,不可不察也。
夫智、勇、辩、力,此四者皆天民之秀杰也,类不能恶衣食以养人,皆役人以自养也。
故先王分天下之富贵与此四者共之。
此四者不失职,则民靖矣。
四者虽异,先王因俗设法,使出于一:三代以上出于学,战国至秦出于客,汉以后出于郡县,魏晋以来出于九品中正,隋、唐至今出于科举。
虽不尽然,取其多者论之。
六国之君虐用其民,不减始皇二世,然当是时百姓无一叛者;
以凡民之秀杰者,多以客养之,不失职也。
其力耕以奉上,皆椎鲁无能为者,虽欲怨叛,而莫为之先,此其所以少安而不即亡也。
始皇初欲逐客,用李斯之言而止;
既并天下,则以客为无用。
于是任法而不任人,谓民可以恃法而治,谓吏不必才,取能守吾法而已。
故堕名城,杀豪杰,民之秀异者散而归田亩,向之食于四公子、吕不韦之徒者,皆安归哉?
不知其槁项黄馘以老死于布褐乎?
抑将辍耕太息以俟时也?
秦之乱虽成于二世,然使始皇知畏此四人者,使不失职,秦之亡不至若是其速也。
纵百万虎狼于山林而饥渴之,不知其将噬人。
世以始皇为智,吾不信也。
楚汉之祸,生民尽矣,豪杰宜无几;
而代相陈豨过赵从车千乘,萧、曹为政,莫之禁也。
至文、景、武之世,法令至密,然吴濞、淮南、梁王、魏其、武安之流,皆争致宾客,世主不问也。
岂惩秦之祸,以谓爵禄不能尽縻天下士,故少宽之,使得或出于此也邪?
若夫先王之政则不然,曰:“君子学道则爱人,小人学道则易使也。
呜呼,此岂秦汉之所及也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