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赏忠厚之至论,苏轼,宋代。                    
                                     
       
                         尧、舜、禹、汤、文、武、成、康之际,何其爱民之深,忧民之切,而待天下以君子长者之道也。                    
                                     
       
                        有一善,从而赏之,又从而咏歌嗟叹之,所以乐其始而勉其终。                    
                                     
       
                        有一不善,从而罚之,又从而哀矜惩创之,所以弃其旧而开其新。                    
                                     
       
                        故其吁俞之声,欢忻惨戚,见于虞、夏、商、周之书。                    
                                     
       
                        成、康既没,穆王立,而周道始衰,然犹命其臣吕侯,而告之以祥刑。                    
                                     
       
                        其言忧而不伤,威而不怒,慈爱而能断,恻然有哀怜无辜之心,故孔子犹有取焉。                    
                                     
       
                         《传》曰:赏疑从与,所以广恩也。                    
                                     
       
                        罚疑从去,所以慎刑也。                    
                                     
       
                        当尧之时,皋陶为士。                    
                                     
       
                        将杀人,皋陶曰杀之三,尧曰宥之三。                    
                                     
       
                        故天下畏皋陶执法之坚,而乐尧用刑之宽。                    
                                     
       
                        四岳曰鲧可用,尧曰不可,鲧方命圮族,既而曰试之。                    
                                     
       
                        何尧之不听皋陶之杀人,而从四岳之用鲧也?                    
                                     
       
                        然则圣人之意,盖亦可见矣。                    
                                     
       
                         《书》曰:罪疑惟轻,功疑惟重。                    
                                     
       
                        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                    
                                     
       
                        呜呼,尽之矣。                    
                                     
       
                        可以赏,可以无赏,赏之过乎仁。                    
                                     
       
                        可以罚,可以无罚,罚之过乎义。                    
                                     
       
                        过乎仁,不失为君子。                    
                                     
       
                        过乎义,则流而入于忍人。                    
                                     
       
                        故仁可过也,义不可过也。                    
                                     
       
                        古者赏不以爵禄,刑不以刀锯。                    
                                     
       
                        赏之以爵禄,是赏之道行于爵禄之所加,而不行于爵禄之所不加也。                    
                                     
       
                        刑之以刀锯,是刑之威施于刀锯之所及,而不施于刀锯之所不及也。                    
                                     
       
                        先王知天下之善不胜赏,而爵禄不足以劝也。                    
                                     
       
                        知天下之恶不胜刑,而刀锯不足以裁也。                    
                                     
       
                        是故疑则举而归之于仁,以君子长者之道待天下,使天下相率而归于君子长者之道。                    
                                     
       
                        故曰:忠厚之至也。                    
                                     
       
                         《诗》曰:君子如祉,乱庶遄已。                    
                                     
       
                        君子如怒,乱庶遄沮。夫君子之已乱,岂有异术哉?                    
                                     
       
                        时其喜怒,而无失乎仁而已矣。                    
                                     
       
                        《春秋》之义,立法贵严,而责人贵宽。                    
                                     
       
                        因其褒贬之义,以制赏罚,亦忠厚之至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