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炎武《廉耻(节选)》
《五代史·冯道传》论曰: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乃灭亡。
善乎,管生之能言也!
礼义,治人之大法
廉耻,立人之大节。
盖不廉则无所不取,不耻则无所不为。
人而如此,则祸败乱亡,亦无所不至。
况为大臣而无所不取,无所不为,则天下其有不乱,国家其有不亡者乎?
然而四者之中,耻尤为要。
故夫子之论士,曰:“行己有耻。”
孟子曰:“人不可以无耻。
无耻之耻,无耻矣。”
又曰:“耻之于人大矣,为机变之巧者,无所用耻焉。”
所以然者,人之不廉,而至于悖礼犯义,其原皆生于无耻也。
故士大夫之无耻,是谓国耻。
吾观三代以下,世衰道微,弃礼义,捐廉耻,非一朝一夕之故。
然而松柏后凋于岁寒,鸡鸣不已于风雨,彼昏之日,固未尝无独醒之人也。
顷读《颜氏家训》,有云:“齐朝一士夫,尝谓吾曰:‘我有一儿,年已十七,颇晓书疏,教其鲜卑语,及弹琵琶,稍欲通解,以此伏事公卿,无不宠爱。’
吾时俯而不答。
异哉此人之教子也!
若由此业,自致卿相,亦不愿汝曹为之!”
嗟乎!
之推不得已而仕于乱世,犹为此言,尚有《小宛》诗人之意,彼阉然媚于世者,能无愧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