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志异·狼三则·其一
蒲松龄
聊斋志异·狼三则·其一,蒲松龄,清代
有屠人货肉归,日已暮,欻一狼来,瞰担上肉,似甚垂涎,随尾行数里。
屠惧,示之以刃,少却,及走,又从之。
屠无计,思狼所欲者肉,不如姑悬诸树而早取之。
遂钩肉,翘足挂树间,示以空担。
狼乃止。
屠归。
昧爽,往取肉,遥望树上悬巨物,似人缢死状。
大骇,逡巡近视之,则死狼也。
仰首细审,见狼口中含肉,钩刺狼腭,如鱼吞饵。
时狼皮价昂,直十余金,屠小裕焉。
缘木求鱼,狼则罹之,是可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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