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文解字,叙,节选,许慎,两汉。
古者庖羲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视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易》八卦,以垂宪象。
及神农氏结绳为治,而统其事,庶业其繁,饰伪萌生。
黄帝之史官仓颉,见鸟兽蹄迒之迹,知分理之可相别异也,初造书契。
仓颉之初作书,盖依类象形,故谓之文。
其后形声相益,即谓之字。
文者,物象之本。
字者,言孳乳而浸多也。
著于竹帛谓之书。
书者,如也。
以迄五帝三王之世,改易殊体。
封于泰山者七十有二代,靡有同焉。
及宣王太史籀著《大篆》十五篇,与古文或异。
至孔子书六经,左丘明述《春秋传》,皆以古文,厥意可得而说。
其后,诸侯力政,不统于王,恶礼乐之害己,而皆去其典籍。
分为七国,田畴异亩,车涂异轨,律令异法,衣冠异制,言语异声,文字异形。
秦始皇帝初兼天下,丞相李斯乃奏同之,罢其不与秦文合者。
斯作《仓颉篇》,中车府令赵高作《爰历篇》,皆取史籀大篆,或颇省改,所谓小篆者也。
是时秦烧灭经书,涤除旧典,大发隶卒,兴役戍,官狱职务日繁,初有隶书,以趣约易,而古文由此绝矣。
今之诸生竞说字解经,称秦之隶书为仓颉时书。
云父子相传,何得改易?
乃猥曰:马头人为长,人持十为斗,虫者,屈中也。
若此者甚众,皆不合孔氏古文,谬于史籀。
俗儒鄙夫玩其所习,蔽所希闻,不见通学,未尝睹字例之条。
怪旧艺而善野言,以其所知为秘妙,究洞圣人之微恉。
其迷误不谕,岂不悖哉!
盖文字者,经艺之本,王政之始,前人所以垂后,后人所以识古。
今叙篆文,合以古、籀,博采通人,至于小大,信而有证。
稽撰其说,将以理群类,解谬误,晓学者,达神恉。
分别部居,不相杂厕。
万物咸睹,靡不兼载。
厥谊不昭,爰明以谕。
其称《易》,孟氏。
《书》,孔氏。
《诗》,毛氏。
《礼》、《周官》、《春秋左氏》、《论语》、《孝经》,皆古文也。
其于所不知,盖阙如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