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薛存义序  
柳宗元[唐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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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文柳宗元
送薛存义序
柳宗元[唐代]
拼音 译文 音对译 生成图片 字数:240
  河东薛存义将行,柳子载肉于俎,崇酒於觞,追而送之江浒,饮食之。且告曰:“凡吏于土者,若知其职乎?盖民之役,非以役民而已也。凡民之食于土者,出其什一佣乎吏,使司平于我也。今我受其直,怠其事者,天下皆然。岂惟怠之,又从而盗之。向使佣一夫于家,受若值,怠若事,又盗若货器,则必甚怒而黜罚之矣。以今天下多类此,而民莫敢肆其怒与黜罚者,何哉?势不同也。势不同而理同,如吾民何?有达于理者,得不恐而畏乎!”


  存义假令零陵二年矣。早作而夜思,勤力而劳心;讼者平,赋者均,老弱无怀诈暴憎。其为不虚取直也的矣,其知恐而畏也审矣。


  吾贱且辱,不得与考绩幽明之说;于其往也,故赏以酒肉而重之以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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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背景、简介

  这篇文章的具体创作时间不详。柳宗元的同乡薛存义,在零陵县代理了两年县令,适逢官职调动,柳宗元赶来为他送行,并借送别之际,写下这篇文章以表达心中忧国忧民的一腔忧患。


译文

河东薛存义将要离开,我柳宗元把肉装在俎上,把酒杯斟满酒,追着送他到江边,请他喝酒吃肉。并且告诉他说:“凡是在地方上做官的人,你知道自己的职责吗?(官吏)本是百姓的仆役,不是来奴役百姓的啊。凡是靠土地生活的百姓,拿出他们十分之一的收入雇佣官吏,是让(官吏)为自己主持公正啊。如今我(指官吏)接受了百姓的报酬,却懈怠自己的职责,天下都是这样。何止是懈怠,还进而贪污百姓的财物。假使在家里雇佣一个仆人,(仆人)接受了你的报酬,懈怠你的事,又偷窃你的财物器具,那么(你)必定会非常愤怒而辞退惩罚他。如今天下的官吏大多类似这样,可百姓却没人敢发泄愤怒并辞退惩罚他们,为什么呢?是权势不同啊。权势不同但道理相同,(这样)对百姓怎么办呢?有明白道理的人,能不感到恐惧警惕吗!”


薛存义代理零陵县令已经两年了。(他)早起晚睡思考政事,辛勤操劳身心;诉讼的人得到公正处理,赋税负担均衡,老弱之人没有心怀欺诈、显露憎恨(的情况)。他不白白接受报酬是确实的,他知道恐惧警惕是清楚的。


我地位低微且遭贬谪,不能参与考核官吏优劣的评议;在他离去的时候,所以赠送酒肉并加上这篇赠言。


注释

河东:今山西省永济县。

将行:将要离开(零陵)。

柳子:作者柳宗元自称。

载肉于俎(zǔ):把肉放在器物里。载:承。俎:古代放肉的器物。

崇酒於觞(shāng):在酒杯里倒满了酒。崇:充实,充满,这里作动词用。

浒(hǔ):水边。

饮(yìn)食(sì)之:请他喝,请他吃。给……吃,喝

凡吏于土者:所有在地方上做官的人。吏,做官,作动词用。

若知其职乎:你知道他们的职责吗?若:你。其:指代“凡吏于土者”。

民之役:百姓的仆役。役,仆役,作名词。

役民:奴役人民,驱使人民。役:奴役,作动词用。

凡民之食于土者:所有依靠土地生活的人。定语“食于土者”后置,中心词为“民”,倒装句式。

出其十一佣乎吏:拿出他收入的十分之一来雇佣官吏。意思是:人民给官府纳赋税,官吏的俸禄就从赋税中出。

使司平于我也:让官吏给我们百姓办事。司:官吏。平:治理。我:指代“民”、百姓。

我受其直:我(官吏)接受了他们(百姓)的报酬。我:指代“吏”。直:同“值”,指官吏所得的俸禄。

怠其事者:不认真给他们办事的。怠:懈怠。轻忽。其:指代人民。

岂惟怠之:还不仅仅是玩忽职守。岂:语气助词,难道。唯:只。之:指代“其事”,即“民之事”。

盗之;窃取百姓钱财,盗:指贪污和敲诈勒索。之:指代人民。

向使佣一夫于家:假若你家里雇佣一个仆人。向使:假若。

黜(chù)罚:责罚、逐出。黜,就官吏而言,是降职或罢免的意思。这里是指主黜仆,可解释为“逐出”。

肆:爆发出来,表示出来。

势不同也:官与民的关系,情势不同于主与仆的关系。意思是:人民没有办法黜罚官吏。

如吾民何:对于老百姓能怎么样呢?如……何,文言固定格式,把……怎么样。

达于理者:通达事理的人。


简析

  《送薛存义序》是一篇赠序体的政论文。文中针对中唐时期贪官污吏遍布天下,阶级矛盾日益加剧的社会现状,提出“官为民役”的进步观点。作者认为人民与官吏应当是雇佣与被雇佣,主人与奴仆的关系。官吏必须“早作而夜思,勤力而劳心”,以便做到“讼者平,赋者均”。官吏如果消极怠惰,甚至贪污受贿,徇私舞弊,人民就有权像对待不称职的奴仆那样惩罚和罢免他们。这种政治理想在地主阶级专政的封建社会中虽然是无法实现的主观臆想,但却反映了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是政治思想发展史上的珍贵资料。全文从送别始,以送别结,中间借送别论吏治,首尾呼应,紧扣文题,其语言犀利简洁却严密深刻,体现了作者的吏治思想。


赏析

  文章第一段的开头,作者用简约的笔墨点明薛存义的离任和作者的送行。“载肉”、“崇酒”、“追而送之”,显出送行的郑重和情谊的深厚,为下面一段语重心长的议论蓄势。薛存义这次离开永州,是在“假令二年”之后到新的地方去做官,作者在送行之际谆谆相告的内容便集中在官吏的职责上,但作者却并不把“告”的对象局限在薛存义一人身上,而是以“凡吏于土者,若知其职乎”劈头发问,从而使所论的内容具有普遍的意义。紧接着又用概括精粹的语言从正反两个方面揭示了官吏的职责:“盖民之役,非以役民而已也”上句正意,却是宾;下句反面,恰是主,放在后面,处于强调的位置。从文章本身看,作者所着重评论、揭露、警戒的,正是这一类“役民”的官吏。下面就围绕这个论断来揭露役民之吏。作者指出:“民之食于土者”,靠土地为生的人,即农民,把他们收入的十分之一拿来纳税,雇佣官吏,是为了让官吏为自己办理事情。这里把纳税的目的说成是雇佣官吏办事,而不是像封建统治者历来所宣扬的那样,是奉事君上应尽的义务,不但在实际上否定了封建王税剥削的合理性,而且对官、民之间统治被统治的关系也是一种大胆的翻案。在正面论述了官吏的职责、官吏与人民的关系以后,作者便将批判的笔锋直接指向现实中的官吏。首先尖锐地揭露受其直而怠其事的官吏“天下皆然”,显示出吏治的普遍腐败,令人怵目惊心。接着又进一步指出、还有比“怠”更严重的“盗”:贪污中饱,敲诈勒索。作者就近取譬,指出一个受雇的仆役,如果拿了工钱不干事,甚至偷盗主人的财物,必然要受到主人的驱逐与责罚。这个比喻由于紧扣雇佣与受雇的主仆关系,就把人民黜罚不称职的官吏乃至贪官污吏的合理性说得明白透彻,让人感到作为主人的人民有着充分的行使黜罚的权利。然后,作者笔锋一转,指出官吏尽管都是这一类人,但人民却不敢充分表露自己的愤怒并且行使黜罚之权,原因就在于“势不同”:官与民权势地位的不同。一个“势”字就点穿了问题的实质。写到这里,似乎无可为继,作者却又掉笔翻转:“势不同而理同,如吾民何”老百姓虽然无“势”,却有“理”。能把(有理的)“吾民”怎么样。作者语重心长地表示:“有达于理者,得不恐而畏乎”暗示官吏怠事、盗民的情况如果继续发展,终将酿成大乱。吏治问题关系着封建统治的存亡,这正是作者写这篇文章的根本认识和出发点。但他却不直接说破,而是用有通达事理者“得不恐而畏乎”这样的言词来略加点逗,读来反更有“危言耸听”之感。


  文章第二段由论述吏的职责落到题目上来,赞美薛存义的政绩。“早作而夜思,勤力而劳心”二句,明其非“怠”,“讼者平,赋者均,老弱无怀诈暴憎”三句,明其“司平”于民:“不虚取直”、“知恐而畏”是对薛的总赞,应上段“民之役”、“达于理”。这一段从正面表彰,而与上段关于吏职的论述严丝合榫,无异于为作者的理论树立一个正面的典型。对薛存义本人来说,上一段是临别赠言,这一段则是热情的勉励。


  文章最后一段交待饯行赠序的缘由,遥应篇首。“吾贱且屠,不得与考绩幽明之说”是牢骚语。作者由于身遭贬斥,地位低微,不能对于官吏的考核升降提出意见,只能给他写几句话送行。也正因为处于“贱辱”之故,所以能比较深切地体会到人民的痛苦和愿望。作者心目中的“民之役”,也不过是使“讼者平,赋者均”的封建官吏。但他的这一观点,在当时却是石破天惊的异端理论,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


  全文二百四十一字,却提出并透辟地论述了一个重大的政治理论问题:官吏的职责和官民的关系问题。文中不但有一语破的、揭示本质的论断与分析,如吏为民役、非以役民的论断;民无势莫敢肆其怒的分析,而且有层层转进、推理严密的论证(从“民之役”推出对怠事盗货者黜罚的合理,又从民莫敢黜罚推出“势不同”的论断;再从“势不同而理同”推出达理者的“恐而畏”),有生动恰切、切中事理的比喻,不但有尖锐的揭露批判,而且也有正面的表彰。虽是短章,却显得曲折波澜。


编辑于:2025-08-02 23:5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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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 · 00:00   ·  录制于:2025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