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乙金华宗旨·第十章·性光识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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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乙金华宗旨》
太乙金华宗旨·第十章·性光识光
字数:647
  回光之法,原通行住坐卧,只要自得机窍。吾前开示云,“虚室生白”,光非白耶?但有一说,初未见光时,此为效验。若见为光,而有意着之,即落意识,非性光也。子不管他有光无光,只要无念生念。何谓无念?千休千处得;何谓生念?一念一生持。此念乃正念,与平日念不同。今心为念,念者,现在心也,此心即光即药。凡人视物,任眼一照去,不及分别,此为性光。如镜之无心而照也,如水之无心而鉴也。少顷,即为“识光”,以其分别也。镜有影,已无镜矣;水有象,已非水矣。光有识,尚何光哉?


  子辈初则性光,转念则识,识起而光杳不可觅。非无光也,光已为识矣。黄帝曰:“声动不生声而生响”,即此义也。《楞严推勘入门》曰:“不在尘,不在识,惟还根”,此则何意?尘是外物,所谓器界也,与吾了不相涉。逐物则认物为己。物必有还,通还户牖,明还日月。将他为自,终非吾有。至于不汝还者,非汝而谁?明还日月,见日月之明无还也。天有无日月之时,人无有无见日月之性。若然,则分别日月者,还可与为吾有耶?不知因明暗而分别者,当明暗两忘之时,分别何在?故亦有还,此为内尘也。


  惟见性无还,见性之时,见非是见,则见性亦还矣。还者,还其识念流转之性,即阿难使汝流转心目为咎也。初言八还,上七者,皆明其一一有还。姑留见性,以为阿难拄杖。究竟见性既带八识(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传送识、阿赖耶识),非真不还也。最后并此一破,方为真见性,真不还矣。


  子辈回光,正回其最初不还之光,故一毫识念用不着。使汝流转者,惟此六根。使汝成菩提者,亦惟此六根。而尘与识皆不用。非用根也,用其根中之性耳。今不堕识回光,则用根中之元性。落识而回光,则用根中之识性。毫厘之辨,乃在此也。


  用心即为识光,放下乃为性光。毫厘千里,不可不辨。识不断,则神不生;心不空,则丹不结。


  心静则丹,心空即药。不着一物,是名心静。不留一物,是名心空。空见为空,空犹未空。空忘其空,斯为真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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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于:2025-04-26 18:4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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